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
索引号: 00817386-2/2023-40088 分 类: 综合政务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 发文机关: 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: 2022-12-22 14:48 文 号: 琼财农〔2022〕1163号 发布日期: 2022-12-23 14:48 文件时效: 有效
标题:
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
各市县(不含三沙市)财政局,省水务厅: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》(财农〔2022〕86号)要求,现提前下达你市县(单位)2023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(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此次下达的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收入科目列“1100406-社会保障和就业”,支出科目列“2082201-移民补助”和“2082202-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”;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,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。请省水务厅将此次提前下达的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编入2023年部门预算,支出科目列“2082299-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”。
二、请严格按照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农〔2022〕1号)和《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琼财旅〔2019〕676号)等规定,加强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属于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,应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请相关市县(单位)填报《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2),并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送省水务厅审核汇总,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,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。请省水务厅指导市县水务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工作,于2023年2月5日前将审核汇总形成的我省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表报送我厅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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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63号附件1
1163号附件2
海南省财政厅
2022年12月21日